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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岩声

取我所需,尽我所能,成我所志

 
 
 

日志

 
 

转载:西安高校王新等五教授《联名呼吁书》  

2011-05-27 16:41:27|  分类: 药家鑫 |  标签: |举报 |字号 订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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刀下留人——不仅为了救赎一个罪恶的生命  

过去十年,中国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实体,未来十年,中国可能超越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经济实体。中华民族复兴指日可待。

但是民族复兴不仅是经济飞跃,同时也需要人文复兴。人文复兴需要我们拥有广阔的胸怀。今天我们为救赎一个罪恶的生命奔走呼吁,其价值也许十年之后才能够显现。

文明是什么?文明不仅是公共场所禁烟,不仅是不许虐待动物,不仅是对酒后驾车的严惩,文明更是一种对生命本身的尊重、一种对那些伤害过我们的人的怀有仁慈之心的宽恕。

药家鑫犯下不可饶恕的罪恶,但是我们一定要他一命偿一命吗?因为他弄死人我们就一定要弄死他吗?这种以血还血以牙还牙的方式是否是最文明的方式?

药家鑫不尊重生命,我们是否也要跟他一样冷酷?

毫无疑问,药家鑫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,但是法院毕竟认定了他的自首情节,他父母也愿意对受害人家属进行赔偿,最重要的,药家鑫并不是平时作恶多端的恶人,他具有被改造好的可能。

都是老百姓,钱来得都不容易,所以赔偿不仅是钱的事情,而且是一种对罪行的救赎愿望的表达。

杀一个人容易,挽救一个人难。以暴易暴容易,宽恕一个人难。

杀了药家鑫,孩子心中的仇恨不会消失,我们的社会会多一份戾气。

不杀药家鑫,我们的仁慈之心彰显,我们的社会会多一份平和和宽厚。

在全民一片喊杀声中,药家鑫案已经不再是一个单独的个案,而成为一个社会事件。因此从更高意义上来说,我们想挽救的,不仅是药家鑫年轻的生命,更是我们这个社会的平和和宽厚之心,我们这个民族的仁慈和宽恕之道。

放下我们心中的那把刀吧。

尊重生命,即便这条生命是罪恶的。

尊重人,即便这个人是罪人。

放下我们心中的那把刀吧。

一个孩子已经失去母亲了,就不要让另一个母亲失去孩子了。

这是我们最朴素的愿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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