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们很热烈地攀谈起来,分别时还亲热地拥抱,贴脸,仿佛老朋友一般。
23年前,1988年,我读博士后期间,在龙宫饭店打工,她是那里穿旗袍的越南小姐之一。我恨透了她,因为她经常在老板娘面前告我的状,说我这里错了,那里错了。穿旗袍的越南小姐都喜欢告状,而她是最喜欢告状的,搞得老板娘三天两头跑来训我:森!你端汤早了一分钟。森!你撤盘子晚了一分钟!妈的,直到现在,写到这里,心里好像还有恨。虽然我知,不应有恨,何事长向别时圆?
她刚才说太阳,是因为“森”在英文里是太阳的意思。而“森”是我名字末尾的“sheng”的法文发音。说法文的人大多数不会软舌音,“sh”,而发成“s”。于是,在龙宫饭店,我的“声”就变成了“森”,进而又成了太阳——soleil。
在刚才的谈话中,我得知,她现在开着毗邻的两家餐馆,有三个女儿,丈夫是从荷兰过来的,也是越南人,和龙宫饭店毫无关系。到了停车场,她把买的东西,沉重的一箱一箱,十分麻利地搬上汽车。我以为是鸭子,因为我刚买了一箱。问她,她说不是,是虾。我惊奇,这么多虾?她说一箱几天就用完。我惊叹,那你的生意很大啦!很有钱啦!祝贺你!她笑,说谢谢,并告我饭店地址,要我一定去玩。我说,一定。她走后,我忽然想起,忘记告诉她,我写过一篇小说,《龙宫》,她在里面,老板娘也在。
回家的路上,内心说不上是什么感觉,也不是高兴,也不是不高兴,好像有点儿兴奋,但又不知为何。人生三大幸事中的一件,是他乡遇故知,可她不是故知,是故敌。他乡遇故敌,幸还是不幸?我一直没想明白。
评论